最近﹐因為工作的原因。認識了他。。。見過兩次面。
他。。。樣貌斯斯文文﹐34歲的年齡已經是一間車行的老闆。。。
我對他。並沒有什麼特別的感覺。。。
上個星期他約我去吃飯。我說好啊。。。做個朋友無所謂。
結果第三次見面是昨天﹐在DRAGONFLY。。他和幾位朋友在那裡喝酒。我的朋友在MOVIDA﹐我就過去DRAGONFLY和他聊聊。。
聊着聊着。。。狐貍尾巴就跑出來了。。。
他說下個月他的HONDA新車就到了。。。約我跟他一起上KL試車。。。他以為我是什麼人吶。。。。隨隨便便就跟一個剛認識的男人出國嗎。。。這是不可能的事。
我可不是這麼好騙的。。。以為想用一輛車就想把到我。。。省省吧。。。
喝了兩瓶HEINEKEN後﹐他就陪我回去MOVIDA找我的朋友了。。。走過去的時候﹐突然間又說很喜歡我。。。我可沒有什麼反應。。。因為我對他﹐並沒有什麼感覺。
他﹐是不會有機會的。。。
他﹐已經結婚了。。。< 賤人一個﹐結婚了還想亂來>
要玩女人﹐給我滾遠一點。。
我絕對不做狐貍精。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5 comments:
所以呢,我常说,要乱来就结婚前乱来,呵呵!
结了婚就一定要做好本分。
这种贱人,一脚踢开他!!!
that's right...
i'm not going touch a married man !!!
我非常认同,结婚前就乱一轮先,结婚后最好不要玩了啦,以你酱好的条件,根本不需要找一个已婚的男人,叫他去吃大便吧!
最讨厌这样的男人
难忍!!!
對呀。。。不是說有錢就大完的。。
Post a Comment